防棄養! 新北擬定法飼主需先上課才能買寵物
記者甘芝萁/綜合報導
新北市政府考慮定法規範飼養寵物的飼主,必須在購買寵物前接受2小時的生命教育課程,取得認證後才能養貓犬;此外,更打算成立「動物保護警官」,由警察局、消防局、環保局等調派專業人力,主動出擊查察虐待動物事件,遏止虐待動物事件發生;新北市長朱立倫說,「讓大家知道,棄養動物跟棄養小孩一樣,有人會去查。」
動物保護觀念及相關法令逐漸成熟,新北市農業局今(21)日上午在市政會議上,報告10項「護犬愛貓,從心出發新思維」措施,包括新設3部巡迴「寵物福利車」,提供疫苗注射、植入晶片、寵物登記等服務,以及與動保團體合作實施偏遠地區犬貓絕育。
此外,農業局也可考慮透過「新北市犬隻管理自治條例」等相關法令的修法,委託專家學者或民間團體規劃2小時的飼養課程,內容包括飼主能力評估、如何飼養寵物、常見疾病介紹等,完成課程並取得認證者,才能購買貓犬。
此外,由於虐待寵物的事件時有所聞,新北市也打算率全國之先成立「動物保護警官」,將由警察局、消防局、環保局等調派專業人力,主動出擊查察虐待動物事件,能立即趕赴現場,遏止虐待動物事件發生。
新北市長朱立倫表示,相關法令必須跟上腳步,飼主飼養寵物要知道養寵物必須負責任,棄養、虐待都會違反法令;他強調,「讓大家知道,棄養動物跟棄養小孩一樣,有人會去查。」
我的心聲:
希望所有喜愛寵物的人或是不喜歡寵物的人都可以好好的愛護身邊所有小生命,不要輕易的將牠棄養,或是動不動就把牠當成樂子虐待牠。小寵物也是有很可愛的一面的,把牠當成是你身邊的麻吉,每天關心牠、愛護牠,牠一定會感受到你的心意,也會漸漸的接受你這個主人,相對的,你對牠好牠就會和你撒嬌、甚至牠還聽得懂你說的話呢!但,如果你對牠亂七八糟、毫不理牠,牠有可能會生病或是對你兇神惡煞唷!
希望大家可以對小寵物負起責任,不要讓牠成為下一個流浪寵物,讓牠享受一下牠美好的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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